中共怀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的通知

掌上怀化> 2023-11-15 22:22

各县市区委深改委、市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忠建书记“今年改革工作要在不断深化、力求突破、打造亮点、形成品牌上下更大功夫”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发掘改革创新做法、展示改革亮点成就、培树改革先进典型、巩固创新改革成果、掀起改革创新热潮,根据《怀化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办法(试行)》(怀改办发〔2023〕1号)的要求,经市委深改委领导同意,决定开展怀化市首届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征集评选,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主要征集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驻怀单位、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市属国有企业)和县(市、区)在全面落实“五新四城”战略,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实施的影响重大、成效显著的,或在全省乃至全国同领域属于首创或处于领先水平的,或“小切口、大纵深”务实管用的“微改革、微创新”等改革典型案例。县市区由改革办作为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把关,市直单位直接申报,多部门协同实施的可以联合申报。

二、案例标准。①符合政治性,申报的案例政治观点正确,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②符合创新性,申报的案例属落实类的,要充分体现创造性落实的原则,有怀化元素和怀化气质;属原创类的,要在横向比较中有一定的优势;属借鉴类的,要坚持消化吸收再创新,不鼓励原原本本照搬照抄。③符合实效性,申报的案例要坚持问题导向,改革举措行之有效,能够切实解决本地本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足,禁止夸大成效、虚构杜撰。④符合示范性,申报的案例要侧重在解决共性问题上探索形成具有普遍价值的经验做法,对其他地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指导性。参评案例要求非涉密、能公开。

三、案例要求。 按照《怀化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办法(试行)》,实事求是总结本地本单位改革创新生动实践,讲清楚改革背景、改革做法、改革成效,形成高质量的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做到行文既实又活,可读性强,让人一看就懂、一学就会。每个案例不少于2000字,可以辅助对比性的照片、图表等,图文并茂说明改革前后变化。

四、报送方式。案例文字材料完成后,按照要求填写《怀化市首届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申报表》(附件1)和《怀化市首届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申报目录》(附件2),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日(星期五)下午5:30之前送至市委改革办(一式三份),文字材料排版参照《案例材料格式》(附件3)。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333号市委大院三办401、402室,联系人:彭云山15111556507、唐霞18574576599。

附件:

中共怀化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5日

责编: 夏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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