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颜丹走进该县教育局,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宣讲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今年,该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谢某寻衅滋事案中,谢某所在学校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检察院就此问题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县教育局在受到检察建议后,迅速落实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邀请检察官对全县各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培训。这是该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工作指引,以“小背篓”检爱护未站为基地,主动扛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主导责任,构筑坚实严密的保护未成年人“避风港”,用心守护孩子们的童年和青春。
推动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小背篓”是孩子们流动的摇篮
“我知道自己工作中所犯的错误,没有落实涉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医院也已给了处罚。”今年3月,某医院原妇产科主任王某某在约谈中说。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提前介入覃某强奸罪一案中发现,未成年被害人杨某在医院做引产手术时,医院主治医师并没有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还提出让双方自行和解,最终本案因一个月后被害人报警而案发。
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沅陵县卫健局移送线索。卫健局对医院王某某进行约谈并对事件责任人给予罚款,同时组织全院人员再次传达与学习强制报告制度。
为切实推进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近年来,该院牵头组织县纪委监委、公安、妇联、卫健等9家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专项工作群,9家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专干入群,畅通线索移送、反馈沟通渠道。今年6月和7月,受县教育局、县卫健局等单位邀请,该院未检检察官为全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医疗机构负责人及专干详细解读两个制度。
校园应当成为孕育花朵的摇篮,而非滋生邪恶的土壤。该院抓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主动对接沅陵县教育局,由6组共12名检察官及助理担任沅陵县从幼教到高中的六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海华担任沅陵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同时以案促改,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向沅陵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4份,督促教育局加强教师师风师德建设,加大预防性侵害力度,得到整改落实。
“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未成年人保护也是如此,只有群策群力,创新工作机制,才能做好这项工作。”该院以“小背篓”检爱护未站为基地,打破内设机构壁垒,与县妇联、团县委、县公安局等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将原来单一的未检办案组升级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未检办),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未成年人业务“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由被动惩办向主动作为、积极预防转变;由单纯办案向延伸职能、创新社会治理转变;由“单兵作战”向部门协作、联合联动转变,共同推进全社会重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促进了未检工作的创新发展。
据统计,该院与县妇联共同对15名嫌疑人、2名被害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行动,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联合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内的美容院、纹身刺青店进行督查,引导文身行业规范经营。并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应救尽救,为30名妇女儿童提供司法救助金22万余元,开展心理咨询、疏导120人次。
提升办案质效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小背篓”成孩子们的安全堡垒
(在学校进行宣讲)
“检察官姐姐,我这段时间没有跟他们出去玩了,一直在学校复习准备考试。”“检察官姐姐,考试成绩出来了,考得还不错,被一中录取了。”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小向(化名)在定期的电话回访中跟未检检察官反映自己的近况。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一直是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原则。
在办理某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时,犯罪嫌疑人小向系未成年人,承办人经走访发现,小向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表现较好,且其父母离异,父亲又是残疾人,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均表示愿意对其加强监管,小向又有悔改意愿,最后对小向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考虑到小向马上面临中考,决定对其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在考察期限内小向遵纪守法,与未检检察官定期保持联系反映情况,最终考上了县一中。
这是该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个典型案件。2022年以来,该院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22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5人,附条件不起诉19人,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不仅要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被告人,帮助其重回人生正轨,更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员额检察官颜丹说。
为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该院深入开展沅陵县“利剑护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近年来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34件39人,其中批准逮捕31件36人;共受理性侵害未成年人一审公诉案件34件39人,起诉33件38人。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
打造未检品牌法治陪伴成长全过程
“小背篓”给孩子们陪伴的温暖
(法治宣传进乡村)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聚众斗殴罪、猥亵儿童、强奸罪吗?知道如何防范这些危险的发生吗。”这是该院检察官在开展送法进校园时必须进行的法律宣传环节。
近年来,该院通过组织“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太常、马底驿、筲箕湾、七甲坪等地中小学开展30余场法治宣传。同时,以“青年检察官宣讲团”为核心,联合县妇联制定“足迹计划”,组建起以村妇联主席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团队,对全县18个乡镇和2个便民服务点进行上门普法。该院还在沅陵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设“检爱护航”专栏,发布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经验做法等内容;多次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邀请了省市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老师、学生参观。同时自行编纂赠发了《检察官告诉你怎样保护自己》《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制作拍摄“少年归途”“检爱护航”等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视频;成功举办省检察院携手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委托湖南馨心公益助学促进中心开展的“检辉映‘春蕾’”沅陵站活动,成效显著。
为更好地保护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的身心健康。2022年3月,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县法院、公安、妇联、教育局等9家单位,斥资30万元建成“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办案人员在中心内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辨认、身体检查、证据提取等工作,避免对被害人二次询问造成的伤害。自建成以来,已经在该中心内对36件案件开展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
在此基础上,5月该院又升级心理沙盘、心理测评仪以及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等硬软件设施,酝酿打造了具有训诫、家庭教育、心理疏导、法治宣教、办案等多项功能的“检爱护未站”。
“青年检察官宣讲团”“检爱护未站”“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救助中心”……至此,以“一团一站一中心”为轴心的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小背篓”检爱护未站未检品牌已正式形成。
“沅陵大山里的背篓,是爱与守护的符号,而这背‘背篓’的人,就是大山孩子成长路上的依靠,沅陵检察院主动背起这‘缺失的背篓’,背起大山孩子的人生。”沅陵检察院检察长龙海华表示,我们将立足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主动作为,有效营造保护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环境。
(周玉意 高歌 孙澜)
责编: 兰驰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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